近期,法因數控與濟南市工商局信用協會簽署社會責任試點工作協議,成為濟南市首批以協議方式履行社會責任,并接受社會監督的十三家試點企業之一。
按照協議和試點方案規定,試點時間為一年,在這一年的時間里,企業將制定社會責任政策,確定組織機構,開展社會責任自我規范、自我評價,建立可持續改進的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制,通過編制《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手冊》,以制度形式將企業與員工、社會、投資者、合作伙伴、政府、社區等諸方面承諾體現出來,并有效運行,最終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形式,公布社會責任履行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這次社會責任評價試點工作,是在省委宣傳部指導下,由山東省工商局、省企業信用與社會責任協會和各市企業信用協會共同組織的。省市兩級政府非常重視,專門研究制訂了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的91項指標任務,并將對達標企業授予“山東最佳企業公民”稱號。
據了解,開展社會責任評價,在山東省乃至全國還是首創。此項活動的展開,有利于實現企業發展理念和發展模式的轉變,提升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能力,正確處理好企業與投資者、員工、消費者、合作伙伴、政府、社區等各方面的利益關系。法因公司將按照協議和有關要求制定目標任務、標準、要求以及實施方案,積極對照標準整理整改,將“點滴是大,誠信為本”和“四大股東”的理念落到實處。
背景資料:什么是社會責任評價
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Responsibility,簡稱CSR)是指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起對員工、社會和環境的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職業健康、生產安全、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等,其主要內容包括經濟、社會和環境三大方面,企業只有保持這三個方面的協調發展,才能實現健康持續成長的終極目標。
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和跨國公司的對外擴張,勞工權益保障、環境保護等日益成為世界性的問題。在這一背景下,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在歐美等發達國家蓬勃興起,并逐漸演變成世界性潮流。非政府組織、媒體、公眾和政府共同采取措施,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很多企業特別是跨國公司,開始將社會責任上升為企業戰略,視其為企業制勝不可或缺的軟競爭力和公司核心業務運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紛紛制定和實施企業社會責任守則及標識,發布社會責任報告,公開向社會承諾承擔社會責任,并采取認證、驗廠等方式,推動供應鏈上的商業伙伴共同遵守,以展示企業負責任的良好形象。我國于2005年將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寫入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一些具有社會責任感的優秀企業,包括國有企業、跨國公司、民營企業,也積極投身到企業社會責任管理實踐之中,積極將社會責任融入企業發展戰略、生產經營和企業文化。
2006年以來,山東省也在積極探索和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連續三年開展了“山東最佳企業公民”的評選表彰活動,共推出了45家“山東最佳企業公民”;研究推出了山東版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該體系共分為11項一級指標、39項二級指標、91項三級指標,并規定53項必須遵守的指標。
稿件來源:法因數控